本文以我国沪深股市2003—2006年度上市公司为样本,按照不同最终控制人性质划分样本,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行为。本文主要对如下四个方面进行了研究:1)我国上市公司整体上过度投资的状况;2)不同最终控制人性质上市公司过度投资行为的状况;3)不同最终控制人性质上市公司过度投资——自由现金流敏感度成因;4)以预算软约束为背景,探讨我国负债对不同最终控制人性质上市公司过度投资的治理作用。通过建立计量经济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我们发现:①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存在自由现金流代理问题,公司过度投资规模与内部自由现金流量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中央直属上市公司相比,该问题在地方国有上市公司中表现的更为严重;地方政府的控制和干预加重了地方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规模;②民营上市公司“草根经济”的本质注定了他在生产经营中不得不承受高额政治依附成本与行业竞争成本,而该成本的降低显著依赖于企业规模的扩张,民营上市公司在经营与发展中各方面的不平等待遇为引发其持续大规模投资扩张的根本原因;③从总体上来讲,负债对我国上市公司过度投资行为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抑制民营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行为,由于预算软约束在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中的共生性,实证结果表明负债对中央直属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过度投资行为没有起到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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