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连锁法与文件生命周期理论之比较

 摘 要:本文就适用范围、理论完整性、管理程序和处理环节、文件与档案关系等方面对文书档案连锁法与文件生命周期理论进行了比较,并将两者在实践环节方面进行联系和融合,借以深化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关键词:文书档案连锁法 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文档一体化名档案学大家吴宝康教授曾说:“应该说在80年代‘文件生命周期理论’传人中国之前,早在50年代就已有研究,甚至可以追溯到更早些时候。”“可以追溯到30年代的行政效率运动中的文书档案连锁法。”那么,究竟文书档案连锁法与文件生命周期理论之间有着怎样的联系,笔者对此作了初步的分析。



  1 “文书档案连锁法”与“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的区别



  1.1 适用范围的比较。文书档案连锁法是20世纪30年代我国文书档案工作发展的结果,是针对政府机关文书档案工作的种种弊端提出来的。它的推行就是要在一个机关范围内统一文书档案工作的程序,简化手续,使原本相互脱节、各自为政的两项工作融合在一起,以改变当时国民政府机关存在的收发文无总号数。行政(管理)不集中,遗失文书不易查考和新旧档案不能划一等弊端,以此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它注重的是机关内文书、档案工作程序上、方法上的改革,所构筑的是机关内文书档案合一的工作系统,而没有考虑到该系统与其他机关和社会的广泛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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