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及执行流程管理、办理执行申诉信访、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等一揽子执行新规。重庆高院院长钱锋说:“通过制度创新实现执行权力分权制衡、执行信息全面公开、执行监督多头并进,一定要约束执行权力的滥用。”
“执行权力集中是执行容易出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钱锋介绍:“这次改革的核心,就是要打破一个庭、一个人包案到底的执行模式,用分权制约挤压暗箱操作空间。”
据了解,此次执行权分解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分解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等执行程序中的裁决权交由审判监督庭行使,并由不同的院领导分管。二是分解执行实施权与财产变现权,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对外开展委托评估、拍卖活动,拍卖流标应当依法变卖的,也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一并处理。这项制度实际上从今年5月重庆高院规定司法拍卖一律进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时候已经试行,并且成效已经开始显现,此后的拍卖成交率已将近50%,增值率近11%,预计年底拍卖成交率将达到70%。
机构分设把涉执信访纳入了重点考虑的范围,创设了专门的涉执信访组织。高、中级法院执行申诉信访工作机构设在执行监督处,基层法院设置执行申诉信访科,或者设置专门的涉执信访人员岗位。
完善监督体系是此次改革的重点,不仅丰富了监督主体,拓宽了监督渠道,更以制度化的方式保障了监督措施的落实,对当事人监督、特邀监督员监督、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设立专职廉政监察员、社会组织或个人申请监督都作了单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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