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中小学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聘

各中小学、县幼: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管理制度改革,推动我县基础教育快速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管理型干部,为造就一批具有科学教育理念,有一定管理经验和能力的后备校长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聘任制的意见》(凤教字[2007]119号的文件精神,现对我县中小学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聘用操作程序提出如下意见:



一、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好道德品质;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高级中学(包括完全中学、职业高中)中层领导要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中层领导要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要有中师及以上学历;



4.新聘中层领导干部年龄按凤教字[2007]119号的文件执行,年龄超过50周岁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不再聘用;



5.教龄不低于三年;



6.在规定的职数范围内;



7.按要求进行任职资格培训;



8.校级副职后备干部库入库人员要优先使用;



9.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但应严格按照选拔聘用程序操作并报局人事科批准。



二、选拔聘用操作程序



(一)、推荐



1.组织推荐:根据批准的内设机构和职数,由校长提名校长办公会议酝酿推荐学校中层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含中层副职到正职);



2.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书面推荐(中心小学到村小负责人,规模较大的学校可到班主任及以上人员),参加投票人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3.对推荐票进行汇总。



(二)、组织考察



1.将推荐情况向学校领导班子进行汇报,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第二次会议),根据推荐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考察(拟任人选所获票数必须超过参加推荐人数的三分之一);



2.成立考察小组(两人以上);



3.制定考察方案;



3.发布考察预告;



4.对教职工进行谈话推荐和考察(中心小学到村小负责人,规模较大的学校可到班主任及以上人员)并进行详细的记录,被谈话人员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5.对考察情况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6.对考察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要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结论;



7.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向学校领导班子汇报,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第三次会议),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公示。



(三)、公示



1、留任的中层干部通过民主测评后可直接聘任;



2.对其他拟聘任人选要进行书面公示;



3.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任人选的基本情况、拟聘任职务、公示时间、公示举报电话(局人事科:6721441-8012;局监察室:6721441-8009)等;



4.公示时间为7天;



5.受理举报或反映拟任人选的来信来访,并征询纪检、监察、计生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6.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形成文字结论;



7.公示结束后,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第四次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四)、履行聘用手续



1.学校中层领导由学校校长与之签订聘任合同书;



2.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装入学校教师档案,另一份连同任职通知一并报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备案手续;



3.将聘用过程的各种材料(①四次会议记录②推荐情况汇总表③考察预告④公示材料⑤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和聘任合同书⑥任职文件等)收集整理归档备查,局每年将组织人员检查一次。



















凤阳县教育局



二00七年十月十八日







抄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抄送: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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