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09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已启动(附件1)。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总计48个,要求按题申报。具体选题见《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



二、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领导)推荐。



三、项目主要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请。目前承担国家民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本年度资助标准为每个项目1—3万元。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除必须跨年度课题外,其他项目应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根据国家民委要求,我校限报3项。各学院限报2项,学校将择优上报国家民委。



六、请各申请人填写《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课题申请表》(附件3)一式3份(及电子材料),于6月26日中午12:00前报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丽霞 85523955



附件:



1、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09年度课题的通知



2、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



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课题申请表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09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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