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集分权程度的大小,企业集团的管控模式分为、战略管控、财务管控型型和三种基本模式。运营管控模式下总部设立具体的业务管理部门来对下属公司的相关业务进行对口管理,对控股下属公司的营销、技术、人力资源、新业务开发等日常经营运作归口总部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直接管理,强调公司经营行为的统一,集团总部制定统一的人力资源政策与管理制度,并在下属企业贯彻实施。战略管控模式下,集团总部主要承担战略规划、业务监控与服务职能,一般不设立具体的业务管理部门,其考核与管理重点一般集中在下属公司的董事会或总经理,属于集分权型。财务管控模式下企业集团主要针对投资的科学性、风险性和投资回报进行管理,对所投资企业的具体业务一般不进行直接的业务管理,企业追求的是财务指标,即投资回报,属于分权型模式。在人力资源管理上主要对外派高管(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进行任免与考核。企业集团的三种管控模式对下属成员企业的管控力度不同,对应的人力资源管控模式也不相同。
运营管控模式下,企业一般采取“全面管理型”的人力资源管控模式。集团总部作为运营控制中心,对集团的所有经营进行直接管控,并进行内部产业供应链的整合,所有下属单位成为整个产业链中的一个价值环节。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包括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资金调配、物流配送、集中采购、集中销售来发挥集团优势。集团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作为人力资源全面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制订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管理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并监控下属企业实施。总部对成员企业的人力资源事务进行集中管理,集团统一设置组织架构、集中招聘、统一进行薪酬管控;统一组织培训开发以及绩效管理和员工能力的提升。集团各级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需要总部的统一协调执行,集团人力资源部拥有绝对的管理权限,子公司、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受总部人力资源部的严格约束,是总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政策的忠实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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