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内大部分上市公司而言,衍生工具的运用还很陌生。但当中国逐渐成为世界制造工厂时,中国企业尤其是代表中国优秀企业的上市公司风险日益暴露在国际市场上时,如何利用衍生工具来规避风险,已成为众多上市公司无法回避的问题。
上市公司此前曾曝出巨额亏损的案例。比如2003年发生的震惊高层的“琼胶案”。当年9月,上市公司兰生股份在海南橡胶批发市场押入巨资近6亿元做多橡胶。在操盘过程中,以兰生股份为代表的多头惨遭失败,被海南橡胶批发市场强行平仓,致使兰生股份亏损高达2亿元。
当然,上述案例属于上市公司中极端的典型。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共有30家左右上市公司曾披露其使用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其中有近20家属于有色金属行业。
近几年,有色金属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因此,进行必要的套期保值,成为有色金属上市公司的必然选择。比如作为国内铜行业的龙头公司,尽管江西铜业2006年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巨额亏损,但公司对于套期保值依然持积极的态度。江西铜业2006年报披露,“由于全球铜价大幅振荡和攀升,使本公司为外购原料加工成阴极铜的套期保值业务损失了投机性盈利约为人民币135102万元(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列为其他业务亏损),较上年增加80489万元。然而本公司相信,在2006年上半年铜价按日波幅甚至超过生产上所收取的铜加工费的情况下,为外购铜原料加工成阴极铜业务进行保值,符合大型铜生产商的稳健性原则,有利于本公司避免铜价剧烈波动可能导致加工阴极铜业务的毛利损失。”而在刚刚披露的2007年半年报中,江西铜业的商品期货平仓产生6301.4万元的投资收益。
今年年初,国内第三只金属期货——锌期货正式在上期所挂牌交易。这一金属期货品种的增加,让更多的有色金属上市公司加入套期保值业务。在锌期货挂牌当天,国内有色金属行业的两家上市公司——中金岭南和株冶火炬就成交了国内第一笔锌期货交易。中金岭南在2007年半年报中,对套期保值也有详尽披露,“本公司从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期末保值头寸公允价值为浮动盈利,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中,中金岭南今年上半年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本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平仓盈利2988万元,而上年同期平仓亏损17435万元。”
相比国内有色金属上市公司较多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其他上市公司衍生工具的运用则较为保守。比如农业板块中的敦煌种业在2005年还曾有套期保值业务,但在2006年报与2007年半年报中,则未有提及。
钢铁龙头企业宝钢股份在半年报中称,集团基于风险防范的目的开展衍生交易,主要包括远期利率和货币的互换合同,目的在于管理集团的运营及其融资渠道的货币和利率风险。在金融工具风险分析中,宝钢股份半年报提到:集团部分长期外币浮动利率借款通过利率掉期锁定了利率风险;而对于汇率风险,宝钢称,“在人民币兑美元升值的普遍预期下,本集团主要通过美元借款和贸易融资加远期购汇的组合方式来解决美元缺口,该等金融工具在设立期初,风险即已锁定。”石化巨头中国石化在半年报中则写道,对于货币风险,“本集团就外汇余额无套期保值政策,主要是靠监测外汇水平来降低货币风险。”
中国上市公司离衍生工具有多远?或许年报半年报披露得并不全面,但我们至少可以管中窥豹地得出这样的结论:上市公司在衍生公具的运用上有太多的“课”要补,有太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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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AS133
随着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加剧,传统财务报表无法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及其变化予以迅速反映,财务报表信息容易引起误导。因此,人们呼吁改进财务报告,将衍生金融工具由表外纳入表内。1998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33号(SFAS133)在美国发布,第133号财务会计准则即《衍生工具和套期保值活动的会计处理》第3段明确指出:“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而且是衍生工具惟一相关的计量。”
SFAS13中要求主体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所有衍生工具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项目在活跃和流动的市场上交易,其市场报价可作为公允价值的最好依据。如果某项资产或负债没有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而有契约性的或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量,则可以运用现值技术去探求公允价值。
全面会计收益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使用带来的问题是,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该如何报告的问题。由于传统的收益是以实现或可实现为确认标准,而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尚未实际发生,因而一般都绕过收益表直接进入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部分。这样,损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就不能保证。为此,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及英、美、法、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纷纷颁布实施了业绩报告准则,要求报告全面收益。全面收益表是从传统收益表的净利润开始,增加除净利润以外的全面收益项目,包括固定资产重估价、外币报表换算差异、持有用于销售的长期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动差异等,最后得到全面收益总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为真实反映金融工具对金融机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揭示金融工具的潜在风险,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初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试行。该《准则》重新确立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方式、更新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式,将衍生金融工具从表外纳入了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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