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商局推出新举措鼓励全民创业支持经济发展

◇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







◇工商登记程序由受理、审查、、主管局长核准,改为主管局长授权处(科)长直接核准发照







◇对在农村从事一般商业零售和修理服务的流动小商小贩、农民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免收管理费







我省赴浙江省学习考察团返回后,省工商局立即召开会议,本着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的原则,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了我省鼓励全民创业、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3条措施。







一是鼓励全民创业,壮大市场主体。在全省范围内,凡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且无需审验注册资本金。







二是下放登记审批权限,减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减化审批程序、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工商登记程序由受理、审查、主管局长核准,改为主管局长授权处(科)长直接核准发照。对于简易登记事项,实行“审核合一”,由窗口工作人员一人核准发照。







三是支持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在全省范围内,凡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无需验资,免收各种登记费用,免于年检。对在农村从事一般商业零售和修理服务的流动小商小贩、农民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免收管理费。







省工商局表示,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放权”力度。本着“责权一致,能放则放”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放权于基层,实行属地登记,方便企业,节约办事成本。同时,要狠抓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做到该减免的减免、该下放权限的下放权限、该放宽条件的放宽条件,使各类市场主体真正享受到实惠,使全省的市场主体发展和市场运行环境进入良性循环。






上一条: 宁夏毕业生创业 3年内免收行政费和地方税

下一条: 湖北省全民创业26条新政操作细则出台

更多>>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