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纪律

 第一条 总则

建立以人为本的人事管理模式,规范员工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纪律意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据《劳动法》等有关法规,制订本条例。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办公管理

1. 上班时,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胸前左上方佩戴胸牌;

2. 上班时间须穿着工装;公司重要集会或有特殊着装要求时按要求着装;

3. 新员工在未领工装前须穿着与工装款式、颜色相近的职业装;

4. 男职员:不可留长发,着衬衫、西装、深色皮鞋、深色袜子、系领带;

5. 女职员:着有袖衬衫、西装裙或西装裤、有袖套裙,着肉色丝袜、皮鞋;

6. 夏天应着正装皮鞋(不可以穿拖鞋及露脚趾的皮鞋);

7. 不在工作时间内玩游戏、聊天(与工作无关)、听音乐;

8. 办公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

9. 接待来访或业务洽谈应在公司规定的会客区、洽谈区进行;

10. 注意保持清洁,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11. 不在办公区域进食或在非吸烟区吸烟,不高声喧哗;

12. 非紧急情况,不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注意保持良好的电话礼仪,维护公司形象;不在办公桌或更衣室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条 考勤制度

1. 集团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2. 工作时间因公外出,须事先征得主管经理同意;如遇主管经理不在,应电话通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不可预知的原因请假的,须于第二日补办请假手续。

3. 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直接主管批准,一至三天(含三天)由两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不含三天)由主管总裁审批。请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 各类休假期满,休假员工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销假;

5. 因故需续假时,须在假期届满前按请假程序,说明理由后申请续假。否则,满假后的缺勤按旷工处理;

6. 人力资源部统计考勤的时间为每月25日;



第四条 病假

1. 员工看病应尽量利用业余时间,工作时间看病应经直接主管同意,方可外出看病;对于传染性疾病、病毒性感冒须立即隔离治疗,上班后提供相关证明。

2. 员工因病请假休息、治疗的,三天以内凭医疗单位的病休证明经直接主管审批,三天以上需两级主管审批;病假扣发当日60%的日工资;

3. 员工如突然患病急需治疗,需由家属代替向公司说明情况,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条 事假

1. 员工请事假,必须向直接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事假扣发当日全额工资;假期已到不能按时上班的,需办理续假手续;

2. 员工在工作时间如遇突然事件,不能继续工作时,经主管经理批准后可按事假处理。



第六条 公假、工伤假

1. 员工经批准执行公务,参加各种社交活动,出席各种会议或外出参观学习等均按公假处理;

2. 员工因公负伤,据医院诊断证明,经劳动部门审核鉴定后方可按工伤处理。



第七条 旷工、违纪

1. 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批准私自脱岗外出视为旷工;

2. 员工无故不上班,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未经批准私自休假的;以及请假期满后,未办理续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3. 旷工一天,扣发10%月薪;

4. 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公司按辞退处理;



第八条 加班管理:(按《劳动法》规定,员工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1. 加班申请经各级主管确认后生效,公司可安排倒休或支付加班费;

2. 主管级以上人员加班费已含在岗位工资内,不再另外之付加班费。



第九条 差旅管理

1. 赴外地出差、考察,应填写出差单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 方舟天马投资集团费用开支标准(表一)。

职务描述 通讯费 标准

(元/月) 差旅费标准(元/天)

交通 住宿 伙食 通讯

城际 当地

1 集团副总以上、董事长助理及相当于上述级别员工 实报实销

2 一级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集团各部正、副部长及相当于上述级别员工 200 飞机(经济)

轮船(二等)

火车(软卧) 30 200 60 10

3 二级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一级公司部门经理及相当于上述级别员工 150 轮船(三等)

火车(硬座) 150 40

4 二级公司部门经理及特殊岗位员工 100 30

5 行政办公室司机、外联人员 70



说明:

1. 以上所列费用标准为最高限额,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实际发生金额低于此标准的按实际金额实报实销;

2. 出差天数的计算:出发当日中午12点以前启程的,按全天计;12点后启程按半天计,相应标准减半;

3. 住宿天数及当地交通按实际发生情况核准,参考城际交通票据凭证;

4. 差旅费的伙食和通讯补助以现金包干形式给付,不再报销相关费用;

5. 陪同领导出差人员费用标准单独核算。

(表一)



第十条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

1. 公车使用:各部门用车要提前四小时通知行政部,并到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表。遇公司车辆紧张时,经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许可,可乘出租车出行。车程在五公里以内,未经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许可,不安排公车。其他具体内容参见(集团03行政011)《方舟天马集团行政用车管理办法》。

2. 私车公用:确因工作需要私车公用,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到集团行政部登记备案(带行车证和驾驶证复印件),填写《私车公用登记表》。其他具体内容参见(集团03行政067)《关于集团内私车公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图书借阅管理

集团图书室只限集团内员工使用,员工凭借阅证借书,不得转借他人,不可作为证件抵押。员工借书应严格遵守(集团03行政050、集团03总办084)《图书借阅制度》,发生丢失、破损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 职业安全管理

1. 注意安全是每个员工的责任。

2. 严格遵守公司及岗位安全管理规定,防止事故发生,保证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害。

3. 随时留意你所在的工作区域,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主动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加以维护和改善。

4. 非公司机动车驾驶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驾驶公司车辆。

5. 遇紧急情况立即拨打:

外 部: 急救120;火警119;匪警110

集团内部: 保安室196;前台101;行政部378;集团办399

农业公司: 综合办801;副总:808

员工人身意外伤害险:9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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